凌未央说的不无道理。

    若是孟天璘的心智恢复了正常,你让他该如何面对孟天珝,又该如何面对孟元珩

    到那时,他自然不可能再呆在西北,但是他又能回到大晟朝廷了吗

    孟天珝毒死了他的母妃,他若是回到了大晟,又该以何种态度面对自己的三哥

    杀了孟天珝,替母亲报仇或是咽下心中悲愤,浑浑噩噩以度残生

    孟天璘的心智从未长大过,不要说沈千沫,就连孟元珩都不知道他长大后的真实性情是怎样的。

    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哪一个选择,对孟天璘来说,都是艰难而痛苦的。

    而且对于孟天珝来说,他如今对孟天璘不管不问,放任他呆在西北,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傻子皇弟对他构不成丝毫威胁。

    可是一旦孟天璘恢复了心智,以他对孟天璘天生神力这一点的忌惮,以及两人之间的杀母之仇,他还会像如今这样任由孟天璘逍遥自在吗

    那一夜,坐在天山之巅的厢房里,看着躺在床上睡得安稳而平静的孟天璘,沈千沫和孟元珩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由于急着赶去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次日一早,两人便向凌未央辞行。

    而孟天璘,则被他们留在了天山。

    “天璘就麻烦凌先生多加照顾,不管如何,我们只希望他能够健康,快乐。”殿内话别之时,沈千沫对凌未央表明了态度。

    听了沈千沫的话,凌未央已经心中了然。他淡笑点头道:“在下知道该怎么做了。煊王煊王妃请放心,四王爷只是因为前段时间悲伤过度,才导致身体抱恙,调养一些时日即可。在下可以保证,四王爷在天山定会身体康健。”

    保证他身体康健,却不是心智恢复。

    这就是沈千沫和孟元珩权衡之后为孟天璘做出的抉择。

    人生在世,诸如功名利禄、金银财富、权位争斗等,都如过眼云烟,唯有健康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只是这世上能够真正悟得此道者,又能够真正践行此道者,少之又少。

    孟天璘能够一辈子都保持着天真无邪的赤子之心,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对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天山之巅临别之际,沈千沫想起至今仍然双目失明的叶清岚,试着向凌未央询问道:“凌先生,我有一位闺中好友,年纪与我相仿,因为身中奇毒双目失明已经三年有余,不知凌先生对毒可有研究”

    双目失明了三年有余的女子,莫非是那位与连城师弟有纠葛的叶姑娘

    那位叶姑娘曾说自己是墨门弟子,而墨门如今已归属煊王府麾下,煊王妃与叶姑娘相识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只是对于那位叶姑娘的眼疾,凌未央暗叹一声,他自认无能为力。

    虽心念转动,凌未央的神色却没有变化,还是那样温和有礼的回应道:“真是不好意思,在下对毒理涉猎不多,恐怕要让煊王妃失望了。”

    沈千沫听了不由得有几分失望。原本她还想着找个时间也带叶清岚上天山,找凌未央医治一下,可是现在听凌未央的言下之意,应该是拒绝了。

    她知道,一些世外高人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并不喜欢经常被世俗之事打扰。既然凌未央不愿意,她也不好多做纠缠。只是心里难免有几分遗憾。

    清岚的眼睛,真的治不好了吗

    不过这次倒真是沈千沫错怪凌未央了。他虽然人称“医仙”,到底也不是真的神仙,若论医术自然是高超的,但是也并非无所不能。

    “沫儿别难过,不是还有鬼愁谷谷主么若论毒术,普天之下怕是无人能及的上她,咱们可以去那里试试。”孟元珩见沈千见沈千沫有些低落,小声安慰道。

    “凌叔叔,你要好好照顾我天璘叔哦,我会想你的……”团子颠颠的上前,拉着凌未央的衣角,仰起他红扑扑粉嫩嫩的小脸蛋,像个小大人一般,郑重其事的说道。

    凌未央倒是挺喜欢这个俊美乖巧的小包子,这两日也有些习惯了“凌叔叔”这个称呼。他蹲下身轻轻刮了一下团子的鼻头,笑的如沐春风。“团子乖,凌叔叔答应你,凌叔叔也会想你的。”

    凌未央这露齿一笑,好似春风拂面,团子看的眼都快直了,连叫他“团子”,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呜呜……神仙叔叔笑起来更好看了。可是他们就要离开这儿了。

    唉,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这个神仙一样的叔叔了。

    孟元珩嫌弃的看了一眼正和凌未央难分难舍的小人儿,真想装作不认识这个“好美色”的臭小鬼。

    喂,小子,拜托先把你的口水擦一擦。

    为免自家儿子在外人面前出丑,无奈之下,他只得一把拎起团子的衣领,顺手便抱在了怀里,咬着牙道:“走了,再不走就把你永远留在天山,如何”

    永远留在这里陪凌叔叔么

    团子偏过小脑袋,还真的仔细考虑了一下。

    凌叔叔虽然是极好的,但是这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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