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来的碎头发。不多,几缕而已。昨天准备好的,很新鲜,也放进书包里。

    一把劣质钢质水果刀,自己开的刃,上面已经锈迹斑斑了。忘了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买的,但上面没有任何商标与地址,是任何家庭的果盘里都能看到的物件。

    一只小小的手电,灯光黯淡,同样买自附近城市的地摊,

    然后是重头戏,

    三棱刮刀,两年前从附近城市的五金店买的。七英寸,三个刃,后面是为了突出刃面留的槽。从肚子里捅进去以后一搅,血就会从这槽里流出来。极快,象开到最大的水喉一样。而人也会闭上眼,很快死去--只要刺的得法。

    还有一个大水桶,半袋装修剩下的水泥,半袋沙子。这些都放在原处,等我回来处理。

    一切准备就绪。

    我吸了口气,让开始加速的心跳平缓下来。

    不能紧张,至少在这一切做完之前不能。

    再次抬手腕,表盘上映着我苍白的脸和略带兴奋的眼神:六点五十五分,离目标出现还剩五分钟。

    出发。

    从我家到小巷需要三分钟,最后一班二十六路公交到达误差不超过两分钟。从我走到那里到目标出现,时间不会超过四分钟,以那条小巷的偏僻程度,被其余人看到的可能性极底。

    三分钟后,我走到路灯下面用石头将它打灭时,公交车进站的声音也响起来。

    开始了。我握着三棱刮刀的手干干的,没有颤抖,也不带半点汗水。脚步声响起,一个穿天蓝的西装,手拿黑色公文包的男子走进了小巷。他看了我一眼,没认出这张早已被遗忘了的脸,继续向我走来。

    错身而过时,我突然横跨一步拦在他身前:“还记得我吗?X先生。”

    男子愣了愣,眯起眼借着微弱的灯光仔细看我。

    我没再开口,举左手向他脸上打去。

    他双手拿包,挡住了我的拳头,而我拿着刮刀的右手也同时刺入了他的心脏。

    一转,一拉。血入我所料地喷涌而出,溅在黑色绒步衫上,但除了刺鼻的腥味外并不显眼。

    男子喉咙口发出一阵怪响,直挺挺地向后倒去。我扶住他,轻轻放倒在地上。检查脉搏,已经很微弱了。用手电照在他眼睛上,瞳仁开始放大--没救了。

    我松了口气。拿出腰上的劣质水果刀,胡乱在他腹部胸口刺了几下,又从书包里拿出碎头发小心地扔在周围。

    起身环视一圈,没有人看见。

    很好。

    三分钟后,我回到车库。把衣服帽子,书包和刮刀全部换下,拿出香水在自己身上各处洒了几滴。然后把水泥,沙子一起放在大木桶里,把换下来的东西也仍进去,放水搅拌,看着它们慢慢凝固成一个完整的石块。

    开车到城南的小河边,把水桶扔进去,看它沉底后迅速离开,也没有人看见。

    快到家时,我停下车,在小区便利店里买了一杯香草冰淇淋。

    开门前再次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味道--很好,除了劣质香水,没有任何血腥味。

    “回来了?”妻子迎出来,看着我笑:“神神秘秘的,上哪去了?”

    “说了随便逛逛嘛!”我不理她,走到女儿身边:“给你,香草味道的。”

    女儿欢呼时妻子却在背后狐疑地扯我着衣领一直拉到厕所:“你身上的香味怎么回事,是不是出去偷吃了?”

    我大笑,心中洋溢着极度的喜悦,轻轻把妻子搂在怀里,在她耳边轻语:“宝贝,我爱你。”

    另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三年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仇恨--当初就是你,看书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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