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记》曰:"君子不夺 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子夏曰:"金革之事无辟也者,非与?" 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 者,吾弗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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