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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常言:**一刻值千金。

    迎娶美娇娘确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这种开心,甚至被后人总结为人生的四大喜事之一,即洞房花烛夜。

    屋里很安静,穿着一身红衣,盖着红盖头的淳于缇萦正小鹿乱撞的摩挲着手指。

    一想起今日晌午,秦伶老母送给她的那本《春图集》,淳于缇萦就觉得面红耳赤。

    祖父他们不知道从哪确认的消息,说约翰所在的尤里乌斯氏族确实是个长寿家族,而约翰所言自己是海外张家的消息便也确实可信,最终决定让自己与他结亲。

    其实淳于缇萦内心是欣喜的,约翰虽然长着一副外邦人的模样,可却不丑,甚至可以说很帅气。

    而且他说话谈吐,对中原之地颇为了解,他不仅通晓时政历史,还会吟唱风雅颂,更是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再加上他身上所散发的一股独特的气质,都令淳于缇萦心生爱慕。

    未曾想,竟然和他有缘结为夫妻。

    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同样穿着一身红色汉式礼服的易承走进了屋子。

    桌案上摆放着两根红蜡烛正在静静地燃烧着。

    因为有仪式安排,所以易承没喝多少酒,此刻他还是比较清醒。

    看着洞房花烛上那轻轻悦动的火苗,他的思绪忽然想起曾经的那些过往。

    当年自己重生为李长安一世,也是在这骊山宫,也是这般洞房的布景,那时的沈青婉也是如同仙子一般美貌出尘。

    可百余年过去,尘归尘,土归土,繁华落尽,李家虽在,可自己却又是孤身一人在这世间闯荡。

    再往前回忆,还有当年与墨子祁结亲时的点点滴滴也浮现在眼前,那时墨子祁的一颦一笑,一眸一见,都是易承美好的回忆。

    不过回忆终究还是回忆,多年过去,已经有些模糊。

    人总要往前看,生活也总要往前走。

    来过,爱过,便已足够。

    易承绕过屏风,就看到卧房的红床喜被上,坐着一名身穿红衣,戴着红盖头的女子。

    这便是他这辈子的媳妇淳于缇萦了。

    缇萦是个好姑娘,不同于墨子祁的古灵精怪、沈青婉的温婉贤淑,缇萦有种独特的灵性,她虽然性格也偏温和,但也有刚正的一面。

    从第一次见她时,她为父亲发声,再到愿意求见汉文帝,愿意以身救父的胆气,她身上一些独特的气质也很令易承欣赏。

    走到淳于缇萦身旁,易承轻轻掀开了淳于缇萦的红盖头。

    一张娇艳欲滴的小脸就红扑扑的出现在易承面前。

    倾城佳人,明眸流转,皓齿嫣然,顾盼生辉。

    十六岁的少女,正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她的脸蛋就如同熟透的粉色桃子,忽闪的大眼睛里满是紧张,微微抿起的嘴唇,令人见了都心生爱怜之意。一秒记住【。3。】,

    易承也坐到了床边,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坐着,都没有说话。

    “真不敢相信,我竟然能娶你呢,缇萦。”还是易承率先打破沉默,只是缓缓伸出手,牵住了淳于缇萦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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