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南曾经和涂瑕英、侯小江有过合作,不过那次合作只持续了一段时间便结束了,因此叶南并不清楚涂瑕英的情况,而侯小江也没提过涂瑕英。

    叶南和侯小江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却能够感受到侯小江对自己的忠诚,所以他才会选择带侯小江一起去见刘庆。

    侯小江也非常聪明,他很快便明白了叶南的用意,并且将自己和涂瑕英的身份隐瞒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转眼已经是傍晚六点多。

    "艾先生,我先送你们去酒店,然后再去一趟超市,你们想吃什么东西尽管点,我请客!

    “那上车吧。”男子热情地邀请道,“去哪个机场,我送你。”

    李静秋迟疑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了,我打个车就好。”

    她不知道这个陌生男子是谁,也不能冒昧地上车,更何况她的身体实在太累了,不想再浪费力气。

    可是男子似乎看出了她的尴尬,便笑呵呵地拉开车门下车了,绕过车头帮她提着行李箱,走进驾驶座旁边的副驾驶座,绅士般地替李静秋打开了车门,并做出请她上车的姿态。

    李静秋犹豫片刻,还是上了车。

    男子关好车门,转身回到驾驶座。车子启动,缓缓地开了出去。

    “请问,您贵姓?”

    “免贵,叫我小侯就行。”男子温和地笑着,一双眼睛始终凝视着李静秋。他发誓,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而且看上去像未经世事的大家闺秀。

    “噢,好吧,小侯。”李静秋低着头,声音柔柔的。

    “你的名字很好听啊,我觉得比你的长相更美丽。”小侯夸赞道,“你一直戴着墨镜,难道怕我偷窥你的相貌?”

    “不不不。”李静秋连忙摆手,慌乱地解释道,“我是……我是怕晒黑了。”

    “怎么会呢?你的皮肤好得简直可以掐出水来了,比婴儿还要嫩滑。”小侯一脸诚恳地说道,“你的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却带着健康的潮红,而且你的皮肤非常干净,就跟剥壳的鸡蛋似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把。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皮肤,还有这么好的身材。”

    小侯说得没错,李静秋确实很有肌肤洁癖。她从小娇生惯养,从小到大都被宠坏了,尤其讨厌那种满嘴脏话的粗俗男人。她总是认为这些人的品性恶劣,不值得深入交往;她也讨厌那种满身酒味和汗臭的男人;甚至,她曾经亲眼见过那些流氓欺负一位弱质纤纤的女孩子。她认为那个女孩子的命运将会悲惨无比。

    但是,李静秋从来没有歧视那些邋遢、浑浊、暴躁、猥琐和龌龊的男人,她只是觉得那些男人根本配不上她。

    她曾经喜欢过一个叫陈志刚的男孩子,也算是青梅竹马。她曾经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陈志刚的身上,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整个世界。可惜,她的痴心最后被辜负了,陈志刚劈腿了。

    陈志刚是个典型的富二代,花言巧语,油腔滑调。李静秋对他彻底失望,她感到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男孩子愿意为一个虚荣拜钱财的女人赴汤蹈火?

    她恨陈志刚,但更憎恨那些为了攀附权势和钱财抛弃尊严的男孩子。

    所以,即使她已经毕业,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直待在寝室里,做着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的懒散校花兼腐女梦。

    直到遇到侯小美,李静秋才真正明白,原来自己也可以拥有梦寐以求的快乐。

    尽管侯小美已婚,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儿子,但是她并不嫌弃,甚至觉得这是天意,她必须抓住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

    这段感情持续了两年多,李静秋依偎在丈夫的怀里,享受着甜蜜的爱情滋润。

    侯小美是个温文尔雅的好男人,他的家庭条件非常好,父母都很疼爱他,而且他还是个海归留洋博士,对于这样完美的男人,女人们都甘愿为之倾倒。

    这天早晨,妻子吃完饭后便收拾碗筷准备洗刷。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敲响了。

    侯小美立刻放下报纸,快步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外站着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她身穿一件浅灰色的风衣,梳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妈,您有事吗?”侯小美客气地问道。

    “你爸说你要结婚了?”中年女人盯着儿子问道,“真的假的?”

    “呃……是的。”侯小美支吾着回答道。

    “那个女孩子是谁?”中年女人继续追问道。

    “我……”侯小美一下语塞了,不知如何回答。

    “你别骗我,快告诉我,是哪个女孩子?是不是你在网上勾搭来的女孩子?我看过她的照片,长得挺漂亮的,跟咱们的小秋差不多。”

    “妈……我和小秋是清清白白的,她是个孤女。”侯小美耐心地向妈妈解释,“您不要误会,我和小秋是真心相爱的。”

    “是嘛!”中年女人半信半疑地问道,“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她的年纪应该比你大,你们俩……不会有什么障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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