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藜村,沉浸在阴雨连绵之中。

    偏僻的小村落,几乎没有年轻人,只剩下一些留守老年人,

    尤其是一年前,这里发生了一场尸潮和大火,村子里的老年人大多都被子女接去了县城,

    现在整个村子,人口更加稀少,宛若鬼村。

    村口的大槐树下,坐着几位七八十岁的老大爷和老太奶,正在聊天唠嗑,只是他们的吐字比较模糊,满口方言,如果是外地人在这里恐怕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今天七夕节哦,时间过得真快,我记得去年这时候村里还有大喜事来着,谁家办了一场婚礼,我还去吃席了,新娘子可漂亮了!”

    “是谁家来着?”

    咂摸着烟卷,吐出淡淡的白色雾气,老大爷苍老的眼神中,透出几分唏嘘和感慨,有些回忆不起来了。

    “我看你病的不轻,这都想不起来了,是九庭那孩子的婚礼啊,他媳妇是城里的姑娘,长得又白又嫩,你怎么能把她给忘了!”

    一名肤色黝黑的老大娘,嘴里嗑着瓜子,说话声滔滔不绝,让寂静的空气中多了几分人气。

    “想起来了!”

    老大爷一拍脑瓜子,似乎回忆起了某些细节,突然嚎啕大哭道:

    “九庭,你死的好惨,呜呜呜……”

    “那凶婆娘不仅害了你,还把你抛尸在鱼塘里。”

    抹了抹眼泪,老大爷目光有些诡异,神神叨叨的样子,道;

    “九庭他爷爷走得早,那凶婆娘一定是贪图他们家一亩三分地,才干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还好警察同志把她给抓了,她被判了几年来着?”

    旁边的几名老伙伴摇头,争先恐后说道:

    “你记错了!警察没抓她,把她给放了。”

    “后来九庭入土下葬,我们还去吃他的酒席。”

    “不得不说,城里的姑娘就是财大气粗,棺材据说是阴沉木的,价值好几十万呢。”

    说起阴沉木棺材,几人眼神中都闪烁出几分异样,白色眼球浮现出血丝来。

    “我死后要是能葬在这种棺材里,那就太舒服了。”

    “你们说赵九庭,现在变成了什么?他下葬的时候全身发绿,已经过去一年了……”

    “赵氏祖坟还在考古发掘呢,赶明儿咱们也去看看,说不定能捡到老古董,那就发财了。”

    老槐树下,陷入了暂时的寂静之中,

    时不时有雨滴落下,落在他们皮肤上的沟壑之中。

    说起赵九庭和苏清黎,村里人总是能挖掘出各种信息,添油加醋,像是在讲鬼故事,即便是小孩子也很爱听。

    哪怕一年时光过去了,仍是被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若是再过去一百年,恐怕赵九庭尸变的事情,就要成为民间传说了。

    这时候……

    一辆破旧的电动三轮车,缓缓从村外的水泥路面驶来。

    穿着白色背心的捞尸人李伏龙,体型精瘦,一边开车, 一边抽烟。

    破三轮停在了老槐树下,

    李伏龙扔掉了手里的烟头,朝着几名老伙计打了个招呼,他虽然不是九藜村的村民,但是这一年来执行任务,经常出入九藜村,所以与村子里的人,已经是十分熟悉。

    “吃了吗?”

    “吃了吃了……”

    这是脱口而出的话题,刻在基因与记忆里。

    “吃的什么?”

    李伏龙却又多问了一句,慢悠悠点了根烟,从电动车上走了下来。

    “吃的,鸡……”

    一名老婆婆笑呵呵回应了一句,似乎有些有些嫌弃李伏龙身上的尸臭味,下意识向后退了退,

    余光瞥着他腰上缠绕着的钩尸锁。

    “鸡?”李伏龙瞪着眼睛,嗅了嗅鼻子道:“红烧的还是炖汤?是不是没煮熟,怎么有股血腥味。”

    “有吗?”老婆婆尴尬的收起了笑容,支支吾吾道:“早上现杀的鸡,可能是因为我喝了鸡血,所以……”

    在农村确实有这种习俗,家养的鸡,杀了之后可以直接喝血,营养又美味。

    “把嘴张开,我看看口牙好不好。”李伏龙淡淡一笑,摸向了腰间,

    那老太太老脸一红,仿佛被调戏的小姑娘,骂道:

    “呸!臭不要脸的!”

    说完,她扭头就要离开,但是李伏龙抓住了她的胳膊,用力拽了回来。

    “别走啊,怎么还羞上了。”

    “妹子,你最近是不是去河边了?”

    “没事别往河边跑,最近又发洪水,又闹僵尸,很不安全……”

    话说到一半,那老太太突然回头,

    满是皱纹的老脸,变得狰狞起来,张开嘴巴,赫然一口锋利的獠牙,朝着李伏龙的脖子,咬了过去。

    尤其是门牙两侧的一对吸血牙齿,又尖又长,对准了那跳动的动脉血管。

    人血,可比鸡血好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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