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嗷嗷叫好。

    凭心而论,人心都是肉长的。

    那些环卫院的工人们,天天在外面扫大街,帮助大家清理卫生,倒垃圾还负责运输,大家喜欢他们都来不及呢。

    更何况他们曾经还是为国浴血奋战的战士们,平灭高句丽的勇士,理应受到尊重。

    现在竟然有人敢伤害他们,是可忍,孰不可忍?

    但话说回来,就算是斩立决,也要先给李世民上个折子请示一下,这是规矩。

    在听说自己被判处死刑之后,张慎己整个人的魂儿都没了。

    他所仰仗的,不过是李氏的宠爱罢了,还有张亮的权势。

    这种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废物,一旦失去了自己所依仗的东西,自然也就成了一条死狗。

    “至于李氏……”李象如同死神唱名一般点到李氏的名字。

    “李氏武装拒捕,形同谋反!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继子,私通假子,水性杨花,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

    “现做出如下判罚!根据武德律,数罪并罚,判处斩立决!”

    李象还有些遗憾,就算这俩人是奸夫银妇,官府也是不会判处他们浸猪笼的。

    浸猪笼这个刑罚,一般来说由乡下自治执行,指的是如果发现女子与其他男子关系不正当,或者女子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调情,就可以报给村里或者其他基层的长老会,或者非常有威望的长老,一旦被确认成为事实,男的就会被乱棒打死,女的就会被放进猪笼扔入河中淹死。

    在古时,乡村中总有一位德高望重,被众人推举出来的族长或村长,当村中发生任何争拗、纠纷时,这些所谓的村长族长,就会站出来担当审判者的角色,可以决定财物归谁家、谁人应被罚,甚至操生杀之权。

    其实按理来说,乡一级是应该有乡啬夫的,只是老李觉得财政支出有点大,本着节省的原则,便废除了乡啬夫制度,也就是乡长。

    秦汉到隋朝,都有乡长的,是朝廷命官。也就是说,朝廷可以直接管辖到乡一级。

    老李为了节省财政支出,把乡啬夫给废了,这也是皇权不下乡的原因之一。

    权力讨厌空白,朝廷放弃乡里,地方豪强就过来接管,慢慢的朝廷就失去对县以下的掌控。

    只能说,李世民也是有局限性的。

    想到这里,李象就打算和老李说说,要不重新把乡啬夫制度给捡起来?或者建立更适合大唐宝宝体质的制度。

    溜号的时候,围观群众仍然在叫好。

    虽说是大家都觉得李象主持了正义,但其实更多人都只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罢了。

    看热闹是人的天性,幸灾乐祸也是如此,八卦吃瓜更是这样。

    李氏已经完全没了最开始那副嚣张的模样,她披头散发,跪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象也没管她,摆摆手让人把她带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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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烧鸡,看着就觉得闹眼睛。

    见人都被带下去,李象也看了一眼李景仁。

    李景仁很懂事地高喊一声:“退堂!”

    伴随着衙役们敲击水火棍的声音,百姓们也陆续心满意足地退场。

    还有什么不满意呢?正义得到伸张,奸夫银妇被依法处置,还吃了这么大一瓜,能不开心吗?

    “兄长,”李景仁崇敬地看着李象夸赞道:“兄长真是威风!在堂上威武霸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圣人亲临呢。”

    “你啊。”李象失笑地点点他,又问道:“那张??呢?”

    “张??已经先一步回到郧国公府了,他让我给您带个话,说以后郧国公府任凭兄长驱策。”李景仁回答道。

    李象笑着摇头道:“供我驱策?别扯淡了,他不过是张亮的儿子,还不是郧国公呢;更何况,张亮可是我二叔的人,我父王也不是很待见他,他怎么可能任凭我驱策?”

    “此路不通,就走别路嘛。”李景仁笑着说道:“我看这个张??,诚意挺足的。”

    “这件事暂且记下,既然他有意,那就别伤了他的心。”李象如是说道:“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这才是我们需要做的。”

    “明白!”李景仁颔首道。

    李象又说道:“备车吧,我需要先入宫去找一趟圣人,和他请示一下这两宗死刑案件,让他老人家批示一番。”

    “是,兄长。”李景仁应道。

    其实至少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即所谓“报囚”。

    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

    到了北魏时期,朝廷对死刑的判决愈加谨慎了,太武帝拓跋焘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时才可执行。

    隋朝时期,朝廷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案件在执行前,需三次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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