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咄咄逼人的朱载坖,洪恩也很是无奈,他也知道现在朱载坖确实十分强势,这些士子们尚且被朱载坖修理的这么惨,自己要是去搞事情肯定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而对于朱载坖来说,他要做的其实就是两点,一是使寺院丧失经济特权,只要占有土地,则有纳税的义务。二是于朝廷而言,多增加了征税对象。寺田纳税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控制寺院经济的作用,避免出现像隋唐时期寺院经济强大到威胁国家的情况。

    朱载坖接着说道:“法师应该知道三武一宗之故事也。”

    朱载坖所言的三武一宗,是指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以及后周世宗柴荣,这四位都曾经大规模的发起过灭佛运动,对佛门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其实说白了,这些皇帝们之所以对佛门下死手,还不是因为随着佛教的发展,佛教寺院开始享有经济特权,僧侣不但不从事生产,不服兵役劳役,而且拥有大量的仆役和田产,对社会经济和军事造成的影响日益凸显,因而引起了世俗社会的不满,最终导致了由朝廷发起的毁损寺院、佛像、经书、没收财产、禁民信佛等事件。

    朱载坖拿三武一宗灭佛的事情来告诫洪恩,要是佛门还是继续和朝廷对抗的话,恐怕就会招来朝廷对佛门的严厉打击,洪恩当然知道朱载坖的意思,眼下他手握重兵,东南的督抚又听其号令,而且嘉靖也支持他,一旦朱载坖真的下定决心对佛门动手,对于佛门来说无异于一场浩劫。

    洪恩说道:“殿下,可有寰转之法?”

    朱载坖笑着问道:“法师以为,应当怎么寰转?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难道这佛门的土地就不是陛下的王土了吗?”

    洪恩当然知道朱载坖的意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按理说大明的土地,可都是嘉靖的,僧人们虽然有免除赋税的特权,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所有的赋税。

    朱载坖的现在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要么交出土地,彻底按照太祖皇帝的祖制施行,回归大明初年一名僧人五亩土地的旧制,要么就按照寺院所属的土地,照章纳税。

    说白了,朱载坖就是要逼迫寺院放弃土地,缓解现今土地兼并的局面,因为寺院在朝廷眼中俨然是一个比普通百姓更能搜刮到利益财富的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寺院占有的田地过多,反而不是一件好事。寺田越多相应的赋税越重,所以很多寺僧无奈于此,  只好将田地转售,或是直接弃田不管,这样的话,朝廷的收入就会增加,无地的农民也能够相应的减少。

    洪恩当然是选择清丈田亩后纳税,这样对于寺院来说是相对比较温和一点的。而且洪恩主动要求清丈田亩,重新订立黄册,因为在土地买卖上,寺院确实是十分吃亏的。

    因为按照大明法度,是不允许寺院买卖土地的,就是为了防止寺院的经济实力过于膨胀。而现在东南多实行永佃制,所谓永佃,就是种佃农有权永久性地耕种地主土地的租佃制度。而豪强就利用永佃制,坑了不少的寺院。

    因为在永佃制下,具有永佃权的佃户,对田面有权转租,实际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转卖典当。在只转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  所附着的赋税并没有被转让,仍由原业主担负。但是实际缴纳赋税所需的税粮是来自佃户。

    寺院本来希望通过转卖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把寺田使用权转于豪族门下,希冀借其财力能减轻税饷负担,然而豪族也无力承担此重负,遂又将田面权转卖。

    此过程中豪族却利用寺田伪装成民田售以高价,压榨僧人与欺骗买田户。当寺院被追问军饷的时候,他们只能向买寺田之人索取,可买田之人被骗误以为自己所买之田  是民田,而民田不纳兵饷,所以他们拒绝向寺院交饷钱。寺院因此无法完成纳税义务,欠下的饷额越积越多。

    还有一种,就是僧人自己盗卖寺田,这种私自售卖田地,并未通报官府,  即未取得合法性。土地买卖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交易是否完成,则完全视其是否税契,《大明律》规定:“凡典卖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田宅价钱一  半入官。”如果寺田是私售的话,即在田地籍册中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这也意味着并未转移赋税,在官府备案中依然视卖田之寺为纳饷的对象。

    所以洪恩反而要求清丈田亩,核实寺院到底有多少田地,这样的话,对于寺院来说,其实还能减少一些负担。

    不过朱载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寺院虽然不用服徭役,但是也参与均徭,向朝廷缴纳均徭银。

    其实此事胡宗宪已经在浙江推行了,朱载坖要求寺院按照所拥有的人丁缴纳均徭银。其实这点也早就在洪恩的预料之中。

    他知道,从朱载坖提出三武一宗的事情来时,就动了打击佛门,减少僧人的念头。只不过这次朱载坖不会采取那么粗暴的形式罢了。三武一宗为什么要灭佛?还不是因为僧侣不但不从事生产,不服兵役劳役,而且拥有大量的仆役和田产,使得朝廷的赋税减少,同时隐匿人丁,致使朝廷的兵源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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