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高高悬在一望无际的格兰森林上空,哪怕经过层层叠叠叶片的遮挡,炽热的阳光还是无孔不入的渗透进森林的每一个角落。

    偶尔一阵风吹过,整片林海才从午寐中短暂苏醒,掀起一阵沙沙的浪涌,随即又复归于慵懒的平和。

    临近中午的时候,陆维回到了昨晚的“案发地点”。

    他昨天一路都用太阳莓留了路标,一夜过去,并没被鸟吃掉太多,所以过程还算顺利。

    地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周围还散落着那几包调味粉,证明应该没人来过。

    先去旁边的灌木丛中找到自己的背包,确认五个丝腺还在,陆维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明明已经跻身“30金币俱乐部”了,结果还对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这么上心,这件事很好的证明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填饱肚子永远是人的第一需求。

    而陆维从昨晚到现在,已经有十八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

    说实话,他现在非常想立马回到镇子,把丝腺卖掉,然后大快朵颐的饱餐一顿。

    可同时又觉得就这么回去了有点亏。

    毕竟往返一趟可是要四个小时。

    “要不再去起点之树守株待兔一会儿?看看能不能再卖掉点什么?”

    短暂的思考过后,陆维认为对于一名合格的奸商来说,饥饿可以忍,但却绝对不能容忍“空手而归”。

    于是立马把地上的调料包捡起来塞进口袋,打算在森林里多呆一下午。

    保不准就会再碰到一个跟弗伦一样的倒霉蛋呢。

    ......

    ......

    “很好,倒霉蛋出现了。”

    半个小时后,距离起点之树不远的密林之中,陆维看着地上新鲜的楔形足印面露喜色。

    再结合上旁边一簇被啃食过的草根,以及几粒散落的粪便......

    很明显,是兔子!

    仔细确认过后,陆维四下观察了一番,然后立马就凭借着高达18的感知找到了设置陷阱的最佳位置——

    一处泥土裸露,各种小脚印交汇的兽道。

    紧接着,找到一根低矮且富有弹性的幼树,将顶端拉弯至地面,用一根短树杈固定住。

    然后用细绳结了一个活扣的圈套,小心布置在兽道上。

    最后再用些枯叶稍作遮掩。

    很快,一个可以捕获大多数小型野味、甚至是辣条的套索陷阱就完成了。

    别问陆维为什么会这个。

    因为这是黑苔镇每一个男人在儿童时期就必然会掌握的技能。

    好比前世任何人都知道“宫廷玉液酒”的下一句是“一百八一杯”。

    如果一个人连这都对不上来,那他很可能是敌国派来的间谍。

    同理,在黑苔镇,如果一个男人连陷阱都不会布置,那么他的智商极有可能低于哥布林。

    “不错。”

    拍了拍手,陆维满意的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然后趁热打铁,又在周围做了几个落坑陷阱。

    做完这一切,他便回到起点之树旁边,拿出那几页《王国地理、风俗与奇观》,继续恶补这个世界的相关知识。

    【沼泽具备湿软泥泞、能见度低、毒气弥漫、难以通行等特点,在王国境内共已发现13处,常见的威胁包括亡灵生物、蜥蜴人、泥怪等......】

    【沼泽并非一片荒芜的死地,相反,它是一个过度活跃的生命熔炉。在这里,生命与死亡以一种浓稠、泥泞的方式紧密交织,循环往复。这里是文明疆域的尽头,是流放者、隐秘邪教和古老存在的天然庇护所......】

    【以位于罗兰郡的黑水沼泽举例......】

    ......

    ......

    另一边,森林更深处。

    就在陆维等“外卖”的同时,衣衫褴褛的弗伦则正快步走在林路上,不停左右张望。

    进入森林已经整整一天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冒险要比他设想的更加惊心动魄。

    昨天,才告别陆维不久,他就发现了一只落单的哥布林。

    偷袭虽然失败了,不过他紧接着就用一招【跳斩】干净利落的解决掉了这只绿皮小怪。

    然后,他继续深入,又在黄昏时找到了一个熊洞。

    虽然熊的战斗力远超哥布林,但真正的勇者无所畏惧。

    于是弗伦直接潜伏在洞中,并与觅食归来的棕熊展开了一场大战。

    过程一波三折,总之最后他成功将棕熊斩于剑下。

    但他的皮甲也报废了,肩膀还受了一点伤。

    好在这次的战利品十分丰厚。

    包括一只熊、一大块蜂蜡、以及一个安全的洞穴。

    当晚,弗伦一个人吃掉了两只“蜂蜜烤熊掌”,甚至还跑去旁边的小溪里洗了个澡。

    结果等他回来,却发现他的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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